每個寶寶都有很多的玩具,玩具的種類也是十分多,但是家長們知道玩具的那些不安全因素嗎?

1、尖角的問題
以往0~3歲寶寶的玩具是禁止有尖角的,以避免玩具對寶寶皮膚的傷害,而如今則將這一要求延伸到3~8歲的玩具,也就是8歲以下的兒童玩具都不能有尖角。
2、銳邊
銳邊就是指玩具的邊緣比較尖銳,比如玩具小汽車的邊必須比較光滑,不能有銳邊,這樣不會對寶寶的手和皮膚造成傷害,這一標準也由原先的3歲以下禁止,擴展到8歲以下的玩具都禁止有銳邊。
3、繩索的問題
一般來說,拖拉的玩具,都會有繩索。如果繩索過長,寶寶在玩耍過程中就可能纏繞到脖子,造成危害。新的玩具安全規范中規定,18個月以下的玩具繩索長度必須小于22厘米。而且還強調:繩索、彈性繩或多段繩末端的珠狀物或者其他附著物可能與玩具的任何一部分相連接而纏繞形成的活套或固定環,成人用足力去拉時,活套或固定環的周長要小于36厘米,這樣可避免寶寶將環或活套套入頸中的危險。
(編輯:麥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