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微博12月3日發布消息稱,舊版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簽發截止到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

圖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微博
衛健委表示,根據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由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簽發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啟用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

圖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微博
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將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封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制”字樣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監制”。
《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制,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托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準開展助產技術服務并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2014年1月7日,昆明已經發出云南首份新版出生證。中國新版出生證明與舊版相比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2018年6月5日,中國第一張全省通用的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在廣州市發出。
自2019年1月1日起,啟用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
《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編輯:華夏嬰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