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未成年人互聯網普及率達93.7%,未成年網民規模達1.69億。
記者從民政部獲悉,近日2019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研討會在京召開。大會發布《兒童個人網絡信息保護倡議書》,其中倡議收集、使用和轉移兒童個人信息應征得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倡議書提出,政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依規積極開展兒童個人網絡信息保護工作,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及時處理侵犯涉及兒童個人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
各類組織和個人應當尊重和保護兒童的網絡隱私權,不得在網絡上非法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和傳播兒童個人信息。網絡社會組織應當督促推動互聯網企業制定行業規范和行為準則。
互聯網企業的平臺責任方面,倡議書提出,企業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和用戶協議收集和使用兒童個人信息。嚴格遵守必要性原則,收集、使用和轉移兒童個人信息應征得兒童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尊重兒童個人網絡信息的刪除權,對兒童及其監護人提出的刪除兒童網上個人信息的訴求,應依法依規予以配合。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王衛國在會上建議,加快兒童網絡保護法治建設,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突出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內容,推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盡快出臺。
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等機構3月份發布《 2018 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其中指出,我國未成年人互聯網普及率達93.7%,未成年網民規模達1.69億。未成年人的網上監管和保護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今年6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同樣規定,網絡運營商收集使用未成年個人信息,應征得其監護人同意,違法企業將被罰款、吊銷營業執照。
(編輯:華夏嬰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