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在超市購買牛奶后獲贈核桃花生乳,但李女士食用后發生腹瀉情況,李女士到超市維權時,廠家處理此事的人員竟然一口將李女士帶來的長霉花生乳喝完。
26日中午,記者見到了市民李女士,她告訴記者,22日晚,她在一家超市花50元購買了20袋純牛奶并附贈了5瓶原漿核桃花生乳,當天晚上喝了一瓶花生乳,結果第二天早上就感覺肚子不舒服,還買了藥吃下。23日晚上,她又打開了一瓶花生乳,發現瓶口有一團黑乎乎的東西。
“太惡心了,喝了第一瓶以后拉肚子,估計也是這東西鬧的!崩钆空f,她撥打了包裝上的售后電話,工作人員說產品在廠里放得時間長了長霉斑,屬于正常現象,不影響飲用。
“起初我并沒想要賠償,只是希望他們能檢查一下同批次的產品,這樣是對消費者負責任!崩钆空f,26日上午她按照約定來到超市處理,廠家的一名工作人員竟把這瓶花生乳喝下去了,他們這是在毀滅證據,后來對方轉身就走了;ㄉ殡m被喝了,但是瓶口黑乎乎的東西還在。
26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乳品廠家的一位負責人李經理,李經理表示,工作人員將已經發霉的花生乳喝下并非故意,實際上當時雙方的情緒都很激動,話趕話就這么做了。說起花生乳長霉點,李經理表示可能會有三方面的原因,一個是瓶蓋密閉不嚴實,再就是在運輸過程中有液體流出,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打開瓶蓋后沒及時飲用,保存不當所致。
26日下午,記者與李女士一同來到了該超市,店長紀先生表示,東西是超市賣的,他們有義務解決問題,根據法律可以進行10倍賠償,發現問題的是其中一包純牛奶的贈品,超市價格是每包10元,超市可以給予100元的賠償。廠家也給出了他們的賠償方案,按照10倍賠償50瓶花生乳,市場價是每瓶4元,廠家可以賠償200元。
對于這兩種賠償方案,李女士都不認可,在她看來,她在超市購買的奶品出現了問題,總共花費50元,10倍賠償應該是500元,而且喝下第一瓶花生乳肚子不舒服,耽誤了工作,還要額外賠償500元。由于協商不成,目前李女士已經投訴到工商部門,此事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編輯: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