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義烏)孕嬰童用品博覽會展位銷售合同
中國(義烏)孕嬰童用品博覽會展位銷售合同展會介紹:
中國(義烏)孕嬰童用品博覽會展位銷售合同備注:
1、參展單位保證在參展期間遵守大會規定,不展出侵權假冒商品、不轉讓轉租展位、不提前撤展。
2、參展單位同意于合同簽訂后7天內將50%展位費或全款匯入主辦單位指定帳戶,逾期主辦單位有權對上述展位予以調整。
3、參展單位付款后展位即正式確認,為保證展覽會整體形象,主辦單位保留與參展單位協商并最終調整展臺位置的權力。
4、假如選擇先付50%,余款在 2013 年10 月1 日前付清,報名后未能參展企業,定金概不退還。
5、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的傳真件或掃描件同樣有效)。
編輯:灰太狼 發布時間:[2013-05-30 09: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