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臨產前血壓有升高,尿蛋白有一個“+”號,醫生說是輕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請問,她在產后能否給寶貝哺乳呢?
醫學上,將懷孕20周后發生的高血壓、水腫和蛋白尿的癥候群,稱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并根據癥狀和嚴重程度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關于能否產后給寶貝喂奶,經過研究測定,患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產婦與正常產婦在產后3-5天,血中的刺激乳汁分泌的激素水平沒有多大差異,因此具有相同的泌乳能力。而且,通過乳汁分泌還可增加血液中調節血壓的物質,對產婦恢復有利。所以,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產婦只要不是子癇,而且沒有嚴重的并發癥,心、肺、腦、腎等器官功能正常,就可以進行母乳喂養。
對于輕度高血壓希望哺乳的產婦,可考慮停藥,密切監測血壓的變化。停止后,可恢復降壓治療。對于血壓較高的患者,若是患者只用一種藥物進行降壓治療,醫生可減少藥物的劑量,密切觀察產婦和嬰兒的情況。降壓藥在母乳中的分泌及對新生兒的影響方面的資料較少,此外,哺乳中使用這些藥物對新生兒產生的長期效應也沒有確切的資料。建議參考Briggs等寫的全美新生兒藥物委員會的建議。資料顯示,所有的藥物都有可能會分泌到人乳汁中,乳汁/血漿的藥物濃度比取決于藥物的脂溶性及在生理PH下的藥物的離解狀態。利尿劑可能會減少乳汁的量,抑制哺乳。ACEI類藥物及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由于對胎兒腎臟可能會產生不利的副作用,應避免使用。
(編輯:愛動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