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印發藥店售奶粉通知,但是有記者從深圳市食安局和藥店了解到,早在2010年深圳市就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藥店發放了食品流通許可證。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知指出,藥店申請成為試點單位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無因經營假冒偽劣藥品等商品被有關監管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二是具備專區專柜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環境、條件和設施;三是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費專業指導的人員和能力。
市食安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市過去對藥店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除未調查藥店是否有經營假冒偽劣藥品等商品而被有關監管部門予以處罰的記錄外,其他兩點都是按食品安全的要求進行的。該負責人表示,已布置對已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藥店展開復查。同時,藥店新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市食安局將按照國家食藥總局的通知要求辦理。
此舉將是奶粉進藥店銷售的關鍵性的一步,也可以看出深圳市對奶粉安全問題的關注及監管力度。
(編輯:海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