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天津市藥監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一藥企生產銷售劣藥“生乳汁”,被處罰款55萬!具體內容如下:

當事人:天津市博愛生物藥業有限公司
案件來源、調查經過及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情況:
2020年7月2日我監管辦接到市藥監局轉辦的唐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調查函(唐市監協查〔2020〕161號),標示由天津市博愛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90501的“生乳汁”,經唐山市食品藥品綜合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檢查項下裝量的檢驗結果不符合《衛生部藥品標準》中藥成方制劑第三冊的規定,為劣藥。我局執法人員于2020年7月8日對天津市博愛生物藥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確定上述抽驗不合格的190501批次生乳汁由天津市博愛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后于當日立案,并分別于2020年7月8日、8月27日對該公司總工程師王麗華,于2020年7月27日對該公司化驗員耿宏麗,于2020年7月30日對該公司原灌裝操作工王潔(參與涉案批次藥品灌裝操作)進行詢問調查。
經查,批號為190501生乳汁確系天津市博愛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該批次藥品的生產記錄顯示該批次成品入庫7300瓶,入庫時間2019年5月15日。該批次藥品的檢驗記錄顯示該批次藥品經檢驗合格后放行。該批次藥品的庫存臺賬和銷售的隨貨同行單、發票顯示,該批次藥品于2019年11月5日全部銷售給河北順澤醫藥有限公司,銷售數量7300瓶,單價19.00元,銷售總價138700.00元。天津市博愛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在得知上述批次的藥品抽驗不合格后采取了召回措施,但實際未能召回產品。
天津市博愛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劣藥生乳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項“禁止生產、銷售劣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钡囊幎。當事人生產的生乳汁標簽及說明書中載明的功能主治為“補氣養血,滋陰通乳,用于產后陰血虧虛乳汁稀薄、短少。”,主要使用對象為產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二項“違反《藥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藥品管理法》和本條例規定的處罰幅度內從重處罰:…(二)生產、銷售以孕產婦、嬰幼兒及兒童為主要使用對象的假藥、劣藥的;…”的規定,應從重處罰。
行政處罰的內容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第七十四條“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钡囊幎ǎ熈钐旖蚴胁⿶凵锼帢I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生產劣藥的行為,并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138700.00元;
2.處違法生產藥品貨值金額三倍罰款416100.00元。
罰沒款合計554800.00元。
(編輯:華夏嬰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