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第十六條 本協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是本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協會在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的業務范圍和工作職能;(二)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任制)、理事、監事;(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進行)(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監事)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四)審議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五)對協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六)改變或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八)決定終止事宜;(九)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經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全體會員(或全體會員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當由全體會員(或全體會員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并向會員公告。
第二十條 本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代表的決議和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ㄒ唬 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二) 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并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三) 決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四) 制定協會的年度財政預算方案、決算、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五) 制定協會增加或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六) 決定協會各內部機構的設置,并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七) 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八) 聘任或解聘聘任制秘書長,決定協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代表機構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九) 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十) 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過半數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并向全體理事公告。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秘書長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人數在五十人以上的,根據需要可以從理事中選舉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人數為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常務理事會至少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
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則、程序:
。ㄒ唬┯杀拘袠I協會秘書處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二)將具體方案提交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三)將通過后的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準;(四)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批。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立監事三名,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二) 在本行業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三)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五) 未受到任何刑事處罰;(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的秘書長采用聘任制,秘書長和會長不能在同一企業中產生。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為本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本行業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本行業協會法定代表人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議;(二) 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三) 代表本行業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秘書長為專職,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二) 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決定;(三)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四)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五) 提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批準;(六) 處理其他日常事物;秘書長出席(或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三十二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驎䥺T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工作;(二)監督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選舉、罷免; 監督對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三)檢查協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部門反映情況;(四)監督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五)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協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