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審結了一批假冒“奧飛”玩具侵犯知識產權案,涉案中小超市業主均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近1萬元等民事責任。
經審理查明,原告廣東奧飛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系國內動漫行業最早的上市公司,擁有的專利數量在全國玩具行業中名列第一,該公司曾先后被評為“中國文化企業30強”“國家級動漫企業”“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廣東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廣東省專利工作先進單位”。此外,原告公司投資2500余萬元拍攝了52集電視劇《鎧甲勇士》,自2008年初開始在全國多家電視臺的少兒頻道黃金時段熱播。憑借著電視劇及原告公司的推廣,原告生產的“鎧甲勇士”系列在兒童玩具市場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為保護知識產權,原告公司將“鎧甲勇士”注冊為商標,并在相關玩具上分別申請了著作權及專利。
案件審理中發現,作為被告的各中小超市,在其商場中銷售的涉案侵權玩具與原告產品極其相似,但上面卻無生產企業名稱、地址及相關的檢驗標識,屬“三無”產品,并且相關的玩具做工粗糙、質量低劣,拆封后立即散發出嚴重的塑料氣味,對兒童的正常身體發育會造成不良影響。為保護知識產權、為兒童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常熟市人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