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規定藥店試營銷售奶粉的制度是今年奶粉行業最大的新聞,這樣真的能夠徹底的解決奶粉質量的問題嗎?其實在整個的制度中藥店也只不過是一個工具而已,對于藥店希望通過奶粉增加收入也只是碰巧的“福利”。
近日,藥店專柜銷售嬰幼兒奶粉的消息沸沸揚揚。商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奶粉進藥店在2013年到2015年期間,將完成三個階段。從今年10月至明年春節,完成北京和江蘇試點。明年春節后,在試點的基礎上,再選擇100個消費能力強的城市作為擴大試點,完成1萬家店的投放。到2015年,再投放1萬家,擴大到400個城市。
商務部對于藥店銷售嬰幼兒奶粉的規劃可謂是“轟轟烈烈”、充滿期待。此舉對于藥店而言有一定利好,因為當前零售藥店行業競爭激烈,并且隨著國家醫改不斷深入、醫院藥價趨降,藥店的利潤空間將被擠壓,藥店亟需尋找新的盈利增長點。而我國正在成為全球最大嬰幼兒奶粉市場,國人對嬰幼兒奶粉需求旺盛,銷售奶粉也便順理成章地成為藥店的新選擇,尤其是在國家相關部門的支持下。
國家政府部門制定藥店專柜銷售制度旨在保障嬰幼兒奶粉流通環節的安全,以配合其他措施共同保障奶粉終端的安全。所以國家需要制定如生產企業到藥店的全封閉供應鏈等相關保障措施,如此藥店銷售奶粉在流通環節的安全性較其他渠道高出一截。并且藥店素有“干凈、整潔”的印象,這兩點便成為藥店“同意”銷售奶粉的理由,也是政府制定此制度的重要基礎。
然而,在市場經濟中,藥店銷售奶粉依然需要經過市場的檢驗和洗禮。藥店銷售奶粉雖是國家提倡,但在市場競爭中確是處于兩難處境。一難:流通環節安全性高這一所謂“優勢”并不能成為藥店銷售奶粉的真正優勢,因為多數奶粉安全事件均發生在生產環節,消費者更加關注奶粉在生產環節的安全,對流通環節的安全并不十分在意。二難:面對商超、母嬰店和電商三大傳統優勢渠道,藥店或在產品價格、種類和消費者消費習慣三方面均不具優勢。
“從生產企業到藥店”的配送方式固然可以減少中間成本、降低終端價格,但是藥店作為一個經濟單位,定會以追求經濟利益為主。若奶粉定價過低,藥店銷售奶粉的“公益性”大于“盈利性”,藥店銷售奶粉的動力不在。藥店銷售奶粉的價格定不會高于其他渠道,因為一旦偏高,藥店銷售更不具有優勢,銷售已成問題,利潤更不復存在。所以就價格而言,藥店的價格最大可能是與商超渠道保持一致。
價格一致,產品種類和消費者消費習慣直接決定消費者的購買傾向。在國家提倡藥店銷售奶粉之前,國內已有部分藥店銷售嬰幼兒奶粉,不過因種類單一,銷量不佳。雖然在國家提倡之下,參與試點的國內外品牌達到十個,但是相比琳瑯滿目的其他三大渠道,藥店的可選擇性仍較小,不足以對消費者構成強大吸引力。此外,消費者習慣于商超購買、擔心奶粉被藥物污染的可能性均是藥店成功銷售奶粉的“攔路虎”。
藥店銷售藥品的毛利潤水平在30%-40%,銷售保健品的利潤水平更高,可達60%,而嬰幼兒奶粉的銷售毛利率僅在10%,所以多數藥店對嬰幼兒奶粉的期望是“以量取勝”。無奈藥店銷售奶粉不具價格、種類等優勢,消費者購買意愿不強烈,藥店“以量取勝”的美好愿望無法實現,那么試點就只能是試點,再無拓展開來的可能性。
事實上,在制度的制定、試點以及未來不可知的道路中,藥店只是一個“被利用的工具”而已,國家制定藥店銷售嬰幼兒奶粉制度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嬰幼兒奶粉流通環節安全、挽救消費者對國產奶粉的信心。若是通過銷售奶粉,藥店有望增加營業收入、緩解自身日益艱難的處境,也只是碰巧“被福利”而已。國家也可以從規范商超等傳統渠道來保障嬰幼兒奶粉的安全,不一定非要創造一條新的銷售渠道,國家并未抓住保障國內嬰幼兒奶粉的關鍵點。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當下藥店銷售奶粉存有較多困難,未來可能會竹籃打水一場空,成為該制度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