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食品安全的問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于10月29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這部關乎千家萬戶的重要法律修訂有哪些看點?相關專家和業內人士進行了梳理。

——網售食品“持證”上崗,有問題電商可能被“連坐”。
送審稿中增加了關于網購食品的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應當查驗入網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或者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履行規定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并先行賠付。
——專門增加條款,強化嬰幼兒食品監管。
送審稿專門新增條款規定“國家對嬰幼兒配方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應當將生產原料、產品配方及標簽等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不得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
同時根據送審稿規定如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將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等;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加重處罰,違法違規獲刑者或將終身禁入。
食品安全違法成本較低一直被認為是我國食品安全違法問題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
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是此次送審稿的主要內容之一。根據送審稿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在財產懲罰方面將非法添加等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罰款額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罰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強制企業保險,為食品加上一把“安全鎖”。
送審稿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編輯:海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