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早產兒對于孕婦和胎兒來說都是非常不利的,怎么定義早產、早產兒呢?

一般而言,出生體重越低的早產兒,面臨的問題通常越多。因此,早產特別強調懷孕32周以前發生或體重低于1500克的早產兒。早產約占分娩總數的5%~15%,早產兒死亡率在國內為12.7%~20.8%,國外則胎齡越小、體重越低,死亡率越高。死亡原因主要是圍生期窒息、顱內出血、畸形。早產兒即使存活,亦多有神經智力發育缺陷,因此防止早產是降低圍生兒死亡率和提高新生兒素質的主要措施之一。
早產
定義一流產:懷孕20周之前發生的分娩稱為“流產”;
定義二早產:在懷孕滿28~37孕周之間(196~258天)發生的分娩稱為“早產”;
定義三早產兒:在此期間出生的體重1000~2499克、身體各器官未成熟的新生兒,稱為“早產兒”;
定義四低體重&極低體重:出生時胎兒體重低于2500克稱為“低體重”,低于1500克的稱為“極低體重”。
所以說,早產兒即便是存活,也有可能存在發育缺陷,所以防止早產才是降低早產兒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編輯: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