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做糖尿病的診斷試驗時,通常是測定靜脈空腹血糖。當靜脈空腹血糖<5.0mmol/L,可排除糖尿病;當靜脈空腹血糖>7.0mmol/L并且有臨床癥狀時,則可以診斷為糖尿;而當靜脈空腹血糖在5.5~7.0mmol/L之間并且懷疑糖尿病時,就應該進一步做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妊娠合并糖尿病是妊娠期最常見的合并癥之一。隨著孕周的增加,胎盤分泌的多種激素,包括胎盤泌乳素、催乳素、糖皮質激素、孕激素等水平均逐漸增高。上述激素有較強的拮抗胰島素功能,為了維持妊娠期糖代謝的平衡,孕婦胰島細胞增生、肥大,胰島素分泌增加。與非孕期相比,胰島素分泌量增加2~3倍。
上述變化出現在妊娠24~28周,妊娠32~34周達高峰。如果該階段孕婦胰島細胞不能代償性分泌較多的胰島素,將會導致糖代謝紊亂,發生妊娠期糖尿病。為了預防與早期發現妊娠期糖尿病,在首次孕期檢查要進行血糖篩查,以便及早診斷出孕前漏診的糖尿病患者。常規篩查時間一般在妊娠24~28周。如檢查結果偏高,應看是否達到了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如為糖尿病早期改變,主要通過飲食控制、運動療法等進行治療與預防;如為糖尿病,則先通過非藥物控制,必要時在醫生指導下進行胰島素治療。
1.飲食療法提倡少量多餐,每日分5~6餐。早餐量不宜過多,占全天總熱能的2/18;午餐和晚餐各占全天總熱能的5/18;上、下午及睡前加餐。同時應注意多攝入富含纖維素和維生素的食品。
2.運動療法糖尿病孕婦進行適當的運動,促進葡萄糖的利用,對降低血糖有一定幫助。運動量不宜太大,一般使心率保持在每分鐘120次以內。運動持續時間不宜太長,一般20~30分鐘。運動項目應選擇較舒緩不劇烈的,如散步、緩慢的游泳和太極拳等。
3.經過飲食管理與運動療法仍不能控制血糖時,應進行胰島素治療,既可有效控制血糖,又不通過胎盤,對母子來說都是安全的。
(編輯: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