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11年第44號公告要求, 2011年4月8日起上海檢驗檢疫局對日本輸華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實施備案管理,請相關食品的境內進口商/收貨人按照以下程序協助其境外貿易伙伴完成備案申請工作:
1、“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信息表”電子表格(以下簡稱備案信息表,見下載附件)可以由境內進口商/收貨人協助填寫,并負責具體的備案申請工作,保證表格中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如涉及多家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須按企業分別填寫“備案信息表”。
2、企業在填寫備案信息表過程中,應該嚴格按照附件中電子表格所要求的位置填寫,不得進行插入/刪除行列,或者合并/拆分單元格等操作,備案信息表中標注有“*”號的內容是必填項,不得遺漏。
3、境內進口商/收貨人向指定的上?诎妒称愤M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受理機構(受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直接申請備案,提交加蓋有本公司公章的紙質備案信息表1份及其電子表格。
4、受理機構在確認申請備案信息完整準確,且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無重復備案記錄后,將電子文檔導入上?诎秱浒笖祿䦷欤到y自動生成備案編號,由受理機構在打印好的備案信息表上加蓋“確認”字樣圖章,作為備案信息表回執。
5、從即日起,境內進口商/收貨人在上海口岸報檢時,需提交加蓋企業公章的日本輸華食品境外進口商或代理商備案信息表回執復印件。
6、之前,已經在上海口岸完成進口乳制品、肉類產品和食用植物油等產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備案申請的企業,無需重新申請。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