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定名為鄭州市育嬰協會。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國家職業資格認證的育嬰師和在大中專院校從事學前教育及醫院兒科等專業人士自愿聯合組織起來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是: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領導,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團結、組織全市廣大育嬰和熱心于早期教育工作與研究的科技人員,研究、探討早教理論體系建設及不同時期早教工作的特點、規律和任務,提高我市育嬰協會的管理水平,促進育嬰協會工作的發展,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并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開展活動。
第四條 本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為鄭州市婦聯,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為鄭州市民政局,并接受其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會址設在鄭州市紫荊山路56號華林新時代廣場大廈9樓922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主要業務范圍和任務:
。ㄒ唬╅_展各種早期教育指導、咨詢和宣傳等活動;
(二)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認真研究和積極探討早教工作的運行規律與組織活動方式;
(三)研究早教工作中的問題和矛盾,以及尋求解決的辦法。向黨和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早教工作者的意見和呼聲;
。ㄋ模┭芯坎⒂懻撚龐雲f會為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學技術服務的經驗,不斷總結和推廣搞好協會工作的典型,促進協會工作健康發展;
(五)開展有關培訓工作,幫助協會成員更新知識,開闊視野,促進人才成長;
。┡e辦為協會工作者服務的各種事業和活動,維護協會工作者的正當權益。
。ㄆ撸⿲υ谟龐雽W科研學術領域中作出突出貢獻和成就的會員,開展獎勵和表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