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了解到,衛生部有關人員表示,在牛初乳禁令頒布前,市場上的部分有關產品仍可繼續銷售。
“母乳、配方奶粉、牛初乳,一個也不能少”,這是近幾年很多添加了牛初乳的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一句很有號召力的廣告詞。
不過,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近日表示,從今年9月1日起,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禁止生產以牛初乳為原料的乳制品,此前按相關規定生產或進口的相關產品,可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鄧海華介紹說,制定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的首要原則是安全性,目前缺乏牛初乳作為嬰幼兒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資料。“牛初乳是乳牛產崽后7天之內的乳汁,屬于生理異常乳,其物理性質、成分與常乳差別很大,工業化收集較困難,質量不穩定,不適合用于加工嬰幼兒配方食品。”鄧海華說,在新西蘭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補充劑類食品不得用于0至4個月的嬰兒。結合國外經驗,從審慎原則考慮,我國作出了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禁止生產以牛初乳為原料的乳制品的規定。
(編輯:灰太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