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的保證奶粉的安全問題,國家已經做出了很大的努力,而相關的政策也是層出不窮。剛剛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中要求,經營單位應購入和銷售列入政府監管部門公示目錄的合格產品,實行專柜專區銷售,試行藥店專柜銷售。
對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讓奶粉“走進”藥店,是基于藥店對于藥品管理的嚴格規范的考慮,可以為奶粉的銷售提供更為嚴格的制度,以及更好的倉儲環境。具體開放政策及管理方案仍在進一步探討和制定之中,試行中不會出臺強制要求,或以藥店自愿申請為主要方式,獲得批準后可對嬰幼兒奶粉進行銷售。
《意見》中提出,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單位和進口商必須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賠償和追償制度。按照“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賠償。同時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此事目前已立為專題與保監會進行進一步研討,未來要以嬰幼兒配方乳粉作為切入點,進一步發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由企業為產品上“保險”,一旦再次遇到“三鹿奶粉”類似事件,將由保險公司對消費者損失進行賠付。
(編輯:海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