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校車標牌核發和校車駕駛人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將于2013年1月10日開始執行,所有上牌校車為“湘A×S×××”(×表示數字)校車專段黃色號牌“。校車必須為專用車,否則不予發牌照。
劉婷介紹,目前長沙市共有中小學1284所,幼兒園1215所,在校(園)學生(幼兒)836872人,專用和非專用的校車共1787臺。從2013年1月10日開始,各個學校、幼兒園以及客運企業可以按照《辦法》的規定,申請校車使用許可、核發校車標牌及校車駕駛人駕駛資格的簽注。申請校車使用許可需要準備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校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包括行駛線路和開行時間及?空军c的校車運行方案、校車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憑證。此外,交警在審核時,將對車輛進行查驗,校車應當安裝有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衛星定位裝置以及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
劉婷介紹,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用于接送小學生、幼兒的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過渡期限內可以使用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目前,湖南省的相關文件正在制訂中。為便民利民,對于非專用校車,現在只要達到國家規定的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長沙交警同樣按照《辦法》進行校車使用許可審批和校車標牌核發。
(編輯:七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