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協會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有權對會員議案進行表決。表決辦法采用投票制。
第九條 表決程序:
。ㄒ唬┳h案說明;
(二)對議案進行討論;
。ㄈ┍頉Q;
(四)計算表決結果;
。ㄎ澹┩▓蟊頉Q結果;
。┩镀比藢Ρ頉Q結果簽字確認。
第十條 協會會員大會在表決時,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有到會成員1/2以上同意即可通過;
第十一條 理事會表決時,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有到會理事2/3以上同意即可通過。
第十二條 表決后,有關表決的文件由協會秘書處存檔備案,并由秘書長負責答復和實施。
會員大會、理事會表決通過的決議和協調方案視為行規,會員應自覺遵守并貫徹實施。如有不同意見,可通過提案請會員大會、理事會重議,但在行動上必須與決議和協調方案一致,不得自行其事,否則視為違反行規,按《章程》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本議事規則,經二○○二年六月 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生效。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