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一直都在持續,而且近幾年來力度也有所加大。未成年人是世界各國均給予特殊保護的特殊群體。我國歷來都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特別是今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頒布以后,社會各界更加關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目前,我國已形成了集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于一體的綜合保護網絡,但這個保護網絡仍存在不足之處,比如司法保護。
人民法院如何加強和改善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
首先,堅持人性化司法,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各種合法權利。要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為,促進他們健康成長。在審判中,要充分體現對未成年當事人的司法關懷,審判場所的設置、審判作風和態度、審判方式、審判時機的選擇都應體現法律對未成年人的呵護和寬容,要盡量用平和淺顯的語言審判,進行必要的情感教育和疏導。在實體處理中,要側重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生存、學習、就業、成長權利,堅持“少剝奪多給予”的原則,對犯罪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從輕減判處刑罰,符合緩刑條件的盡量適用緩刑。對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不僅要考慮各種現實權益,而且要考慮有利于其今后成長的各種需求,善于通過訴訟調解化解各種糾紛和矛盾,努力創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和諧環境。
其次,創辦延伸教育機構,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要制定教學計劃,常抓不懈。同時,內容要豐富多彩。要把“以例講德”、“以案說法”等學生喜聞樂見的內容作為教學的主要內容,通過開展未成年人法制夏令營、模擬法庭、旁聽典型案件庭審等多種形式對未成年人加強法制教育。
第三,建立青少年維權熱線電話和信箱,擴大維權渠道。凡是青少年通過熱線電話和信箱反映其遇到的法律難題和實際困難,法院要立即予以答疑解惑,并指派專人幫助解決實際問題。能夠訴前調解解決的,一律訴前解決;不能訴前解決的,則引導他們通過訴訟或其它渠道維護合法權益,防止行為、方法不當而違法犯罪。
(編輯:海賊王)